牛求艺 考研专硕 > 法律硕士

2024法硕考研民法学:要约

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3-01-07 02:35:41

26/27年【考研初试、复试、报考、调剂】专业咨询 >>

复习时间紧、基础薄弱、状态差、学不会、自制力差、心态易崩?线上线下多维答疑,及时解决备考难题!

立即咨询

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

一、要约申请

《合同法》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二、要约构成条件

1.要约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须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所谓特定人,即外界能客观确定的人,不要求受要约人了解何人为要约人。例如,设置自动售货机出售货物,前来购物者即使不知要约人为何人,不妨碍自动售货机为要约。

2.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存于要约人内心,尚未对外表示者,不够成要约。受要约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一人或数人,例外地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例如:超市货架上标价陈列的货物、自动售货机、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市内公共汽车都是向不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3.要约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即要约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该意思的有无,原则上依照客观标准,依理性的受要约人的通常理解予以认定。

4.要约的内容须具体而确定。所谓具体,指要约的内容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例如买卖合同的要约需要具备标的物、数量可谓内容具体。所谓确定,指要约的内容明确,而非含糊不清,要约在内容上是最终的、无保留的。

温馨提示:
本文【2024法硕考研民法学:要约】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5 牛求艺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