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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2 19:46:18
科举常识
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古代学校
(1)“庠”是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序”是周代学校的名称。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出现于汉代的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明清科举
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官职
(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
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属官员有主事等。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府,称知府。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官职
(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
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属官员有主事等。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府,称知府。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科举常识
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古代学校
(1)“庠”是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序”是周代学校的名称。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出现于汉代的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明清科举
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微语】感谢那些关心我的兄弟姐妹们,是你们让我知道咱们彼此从未分开过,也是你们让我知道友谊是什么,对于你们的关心我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