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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23 11:42:01
技术文件管理系统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受控”文件是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文件。
2.文件的更改必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和标识。如果文件发生较大变化,应更改版本。替换文件发出后,行政部必须收回原文件,以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取者因文件丢失或损坏需要领取新文件时,应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执行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4.文件管理人员和文件持有人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国外借阅者应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保留的,加盖“作废保留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部审核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单如需变更,仍由原审批部门批准。
7.填写质量记录: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员及时、完整、清晰、准确地填写质量记录,使用中性笔或圆珠笔。原则上,质量记录不允许更改。如果有任何错误或计算错误,标记并签署更改。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需经执行副总裁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要求执行,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
10.各种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手机整理、分类、装订,行政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归档保存。
11.质量记录的销毁:超过保质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经包执行副总裁审核批准后,对质量记录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存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应检查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