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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27 12:10:01
国家法官学院不是一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它是中国国家级法官教育培训机构。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全国业余法院干部法律大学和1988年成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在全国法官教育和培训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在对外交流方面,学院与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蒙古国等、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司法培训合作项目。主要形式有:派遣法官和受训人员出国;培训蒙古国法官;举办培训班;邀请外国法官和专家讲课、参加国际研讨会等,通过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拓宽了法官教育培训渠道,拓宽了学术研究的视野,丰富了教育培训和试验实践研究的内容,发挥了各种资源优势,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国家法官学院不是全日制招生学校,而是对法院在职干部进行业余培训的机构。学院承担国家法院系统法官晋升为高级法官的培训工作。
国家法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深刻的合作关系。它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服务和更新我国各级高等、中级法院、副院长、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