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2-03-27 11:02:08
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自治区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厅新教函【2021】126号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2021年我院直升专计划安排350人,其中普通类50人,单列类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普通类 | 单列类 | 收费标准 (元/年·生) |
1 | 歌舞表演 | 3年 | 5 | 15 | 3100 |
2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5 | 15 | ||
3 | 畜牧兽医 | 5 | 25 | ||
4 | 旅游管理 | 5 | 25 | ||
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 | 15 | 2800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 | 25 | 3100 | |
7 | 学前教育 | 8 | 72 | ||
8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5 | 35 | ||
9 | 护理 | 7 | 73 | 3500 | |
合计 | 50 | 300 |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三、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或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或参加有艺术类招生资格的院校校考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均可。
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126号)要求,将本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我院招生办进行审查测评。
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公示材料;
(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5)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及考试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于4月11日-15日由我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的考试成绩总平均分,从高分到底分排序。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加权比重60%,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3.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5日—16日;
4.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2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6.直升专录取考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优惠政策:
1.根据自治区新教函〔2021〕126号文件: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7日前 | 直升专招生报名(在推荐学校) |
4月10日前 | 接收直升专申报材料 |
4月8日-10日 | 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取得免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10日 | 通知预录取考生参加线上面试 |
4月14日-15日 | 线上面试 |
4月15日-16日 | 拟录取 |
4月16日-22日 | 公示直升专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1日前 | 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随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直升专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
1.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2.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 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直升专招生相关工作。
2.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06-2110935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106号。
联系人:程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0906-2100875 2100878
1.在阿勒泰火车站下车的同学,乘公交车在职业教育园区下车或者出站打的到职业教育园区下车,即到。
2.乘飞机抵达阿勒泰机场的同学,出站打的到职业教育园区下车,即到。
3.阿勒泰市区乘1路公交车职教园区站下车即到(火车站方向)即到。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