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7日 15:47
现在回国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有两种,一是刚毕业的应届生,另一种是已经在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海归,那留学生落集体户口的过程是如何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留学生回国落户流程
1、应届毕业生
一、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国落户基本条件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留服处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 、深圳 )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注: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需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二、留学生回国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必办,一般在留学国的中国大使馆或教育部办理。
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必办)
查询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 “学历认证”专栏。
四、存档 (如果出国前已经存档的,此步可忽略)
1、存档对象:留学回国人员(指:回国就业后,其在京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
五、在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申请人登陆系统 http://jylh.cscse.edu.cn/Login.aspx
六、在京工作申请备案,材料提交后50个工作日,等待邮件通知领取结果
1、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需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服不受理个人申请。
2、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需本人到中心递送申请材料。
七、办理落户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
八、调档,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九、交材料到人才,开介绍信
十、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2、毕业多年—— 留学人员引进
一、留学人员引进回国落户基本要
中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3、国内已获博士学位,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留学生落集体一线城市户口流程
北京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需准备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 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 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 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
上海
申请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个人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广州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办理流程:
(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二)到广州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四)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
(六)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所需材料
(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如需将户口落入公司集体户口,需提供公司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意迁入证明”,以上材料可到员工服务中心领取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计划生育证明
(六)单位工作证明
(七)《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
(八)《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
(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生落集体户口免税购车方式
免税购车优惠具体有两方面:
购车时享受免除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的优惠购车价格。
上牌落户时免缴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方法:市场零售价÷11.7)。
申请免税购车条件为: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时限不短于一学年
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
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购免税车计一件免税指标 (在学期间连续在外满180天有一件指标,中途回国停留不超过30天的可视为连续在外,并可计入购车免税指标天数,若停留时间超过30天则不能连续计算。)
广州是一座吸引人的城市,留学归国的学生落户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留学归国的学生落户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1、海外学位要求: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已办结。申请人的要求: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其他适用人员: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出国留学、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其他要求:留学回国后,在广州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取得留学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硕士学历,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博士学历,年龄50周岁及以下(含50周岁);
所需办理材料
1、广州留学人员引进人才申请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只核对身份证原件,系统上传彩色扫描原件)。根据结算地址提供相应材料。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如果是不动产申请人的直系父母,与直系亲属送达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本人和直系父母的户口页;户口簿在同一户口簿的,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和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公共集体户落户承诺书,街道集体户必须是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对应的街道。
3、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聘计划卡等编制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保的,还需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保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家庭搬家材料,申请人有随迁家庭成员的,须提供结婚证(外地结婚证需提供翻译材料)、随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个人离婚且有随迁家庭成员的,除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应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的海外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学位证书。
办理流程
登录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留学回国人员户口迁移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审核;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领取家庭材料。
广州中医药大学申报2017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根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 通知 》(穗菁〔2017〕2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 通知 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本项目选派类别包括: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二)本项目培养类别包括意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留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留学生。
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三)本项目留学学校、专业范围及生源。
1.留学学校:留学学校:原则上应为全球列前20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0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2016年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16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2016-2017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详见附件1)。申请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规院校名单中不予考虑。
2.留学专业:属于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目录(见附件)内可优先考虑。
3.生源:本项目接受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册学生,广州地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本校网上系统申报初审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日。
(二)本校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注:按文件要求,项目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受理,必须在2017年6月13日前送达广州留学管理中心。校内还需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请申请同学务必按校内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
三、材料准备
1.《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
4.《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学生简介提纲》一式一份
5.《2017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6.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研究生如无法在规定的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的,须就读学院、医院或研究所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7.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任职单位的同意派出函及同意按照《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培养保证金证明的相关说明函
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四、工作流程
(一)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根据本通知关于院校资格和专业范围要求与国外院校取得联系。
(二)有意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人员,请与定向培养单位协商,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有意与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人员,可登录广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gzgz.gov.cn),了解有关企业的情况。
成功签约的定向培养人员本项目将给予适当倾斜。
(三)请自行登录(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留学人员信息系统”填写材料,经由申报单位登陆系统初审并提交留学中心复审,待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材料并打印。
材料中必须明确所读国外院校的中英文全名(含分校或学区)、攻读专业及国外导师姓名及其简介。
(四)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电子版一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pdf格式文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邮件名,发至罗老师QQ邮箱:50196656@qq.com。
(五)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批准,并报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见《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穗菁〔2017〕2号)(见附件)
五、咨询及受理机构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罗老师,39358484
(二)广州留学管理中心:
麦慧婷:83137599
陈嘉碧:83563312
文莉纯:83516924
广州市人社局: 周 超 83309237 张静:83307469
广州市委组织部:侯 炜 83517583
广州市教育局: 邱国俊 22083723
广州市国资委: 曾庆彬 83125623
系统技术咨询: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83126088)
原文地址: http://yjsy.gzucm.edu.cn/info/1041/4484.htm
留学生落户广州全部流程?如需办理广州入户推荐选择广州启航入户。广州留学人员入户手续操作具体如下:【点击测试我符不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留学有服务机构有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我国分别建立了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等两个留学服务机构。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专门负责全国各地区的考务管理,承办托福考试、研究生资格考试、研究生专业考试、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英语语言测试和密执安考试。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为各类留学人员提供择业服务和有关生活服务。
留学的历史:
唐朝时,日本政府为了吸取中国的先进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来中国。遣唐使因为是外交使节,不能在中国停留时间过长,所以日本政府从第二次派遣唐使时,同时派遣“留学生”和“还学生”。所谓“留学生”,仍然留在中国学习的学生。
“还学生”则在遣唐使回国时一起回国。后来,“留学生”这个词便被一直沿用了下来,凡留居外国学习的学生,都称“留学生”。
出国留学,户口挂靠人才市场还是留学服务中心?建议在出国前,将档案、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