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6日 03:27
外交官驻外可以带妻子和子女出国,随任子女可以在当地留学,但须遵守外交规章制度及当地法律。
驻外外交官配偶和子女随任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四十一条 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随任,应当经派出部门批准。驻外外交人员任期结束或者提前调回的,随任配偶应当同时结束随任。
第四十六条 随任、随居和探亲的驻外外交人员配偶、子女,应当遵守驻外外交机构规章制度,尊重驻在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大学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拟转入国内高等学校就读的,可持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向国内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拟申请转入的高等学校经对其考核,认为可在本校继续培养的,应办理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驻日使馆的官员表示,使馆子女中高中毕业后随父母到国外常住的孩子在国内完成了高中学业,可以直接在国外上大学。
他们年轻,很容易闯过语言关,融入当地社会,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父母在身边,能得到多方照顾,不像一些小留学生因为缺乏父母关心、照顾而发生问题。
记者认识的驻外人员中,至少有十多位的子女已在日本读完大学。毕业之后,他们有的留在日本工作,有的回国就业,还有不少人被日本公司派到中国工作。这些孩子熟悉中国国情,又了解日本经济文化,有国际视野,十分适合从事中日两国之间的各项交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10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中国外交官子女的海外生活
不可以的。
规定适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6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本规定适用人员依照本条前二款规定报告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
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前款据称“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大学纪委监察-《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