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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06 23:37:00
法治原则
(一)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它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对公权力的约束,任何公权力机构都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其行为的根据与界限。
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宪法优位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效力最高。具体表现为任何法律(宪法之外的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内容抵触,否则无效;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行为必须遵循宪法的规范,否则无效。
2. 法律保留
这指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如我国关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设定,行政机关无权设定。
3.司法独立
这指司法部门或者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或压迫,只服从于法律和良知。国际上通说的司法独立主要指法官个体判案独立,我国法律规定则指法院独立审判。
(二)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我国宪法中也有关于法治原则的宣告,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宪法》序言部分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第二,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同宪法抵触的法律、法规均无效;任何机关、团体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追究。第三,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