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杂谈
百科知识大全,人生百味杂谈。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23:03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11〕980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南岸区迎龙镇四坪村老屋组、马颈村上江组、下江组,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大坪组、接龙组等部分集体土地65.1977公顷作为建设开迎路道路工程的用地。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1年9月30日发布渝经开征公〔2011〕1号征地公告,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岸府发〔2008〕131号)
文件规定:被征收土地中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外的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按被征收土地面积(不含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计算,直接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上浮20%作为调剂资金一并支付。该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在镇、村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分配。有关分配方案事宜建议咨询迎龙镇镇政府和马颈村村委会。
青苗补偿费按批准征地的面积(其中扣除林地、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补偿,由征地实施单位将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支付给青苗所有者。补偿标准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若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经开区征地服务中心详细咨询。电话:023-88513076。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