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工坊
专注学习的一个号,越努力,越幸运
发布时间: 2024-03-14 10:05:43
居民用电
学校用电是居民生活用电,是民用。和营业性用电相比,电费价格要低一些。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服务性行业,所用办公经费和教职员工的工资都是财政拨款,不会自己创造收益,因而电费也低一些。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电和学生生活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农村公用变压器(原农村综合变压器)以下的路灯、自来水及非赢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电;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用电。以上用电均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价格是根据当地价格来定的一般都在0.55元左右。
改委发布通知,调整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明确城乡居民区公共配套设施、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和居委会服务设施。将农业、林木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等实行农业生产电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由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执行居民生活或者农业生产电价,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应与其他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学校与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协商确定用电、用水、用气数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价格主管部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