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聊教育
在教育中守望快乐,享受幸福。
发布时间: 2024-07-12 12:17:50
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浙江大学根据各考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第十一条 按照浙江大学在各考区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当一个考区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该考区浙江大学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平均分;若该考区生源仍不足时,浙江大学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考区完成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