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咖
是一所集教育培训、教育产品研发、教育投资为一体的新型教育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7-07 02:01:41
在校生教资认定需要的资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9、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