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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9 13:35:00
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及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由学校统一规划办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确有专长,且对转入专业感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转专业审批的基本条件
1、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相当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要求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三、转专业的受理时间
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束前、未取得正式学籍前不得受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相当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可以在当年新生复查结束取得正式学籍后办理;其他学生在第二学期第1周-第2周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
四、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家长签字同意后,填报《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院)同意并推荐;
2、各系(部、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审查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与转入系(部、院)初步意见,结合上报的有关材料初审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4、经分管校长审批后,学生处向省教育厅申报转专业学生材料,转专业申请必须最后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才正式生效。
5、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学生处和双方学籍员履行学籍信息的异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4)跨科类的;
(5)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
(6)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生转入非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所对应专业的;
(7)应作退学处理者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8)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六、转专业学生的成绩及学籍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满新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按学校规定及时参加补考,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符合毕业条件,方可毕业;
2、如果因为转专业而导致延长学习的期限,学生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
3、学生转专业属于学籍异动,会对本人学业成绩、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查等带来相应的影响。因此,各系(部、院)认真征求家长的意见,以确保学生利益,避免引起学籍纠纷。
七、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